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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膺担当 青春出列 | 于翀:守护初心行远自迩 铸就检魂踵事增华
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来源 团市委综合服务中心 

  于翀,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曾先后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警、天津市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十多年来,她始终战斗在公诉一线,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先后办理了多起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守护了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青年检察官的风采。她就是南开区人民检察院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于翀。

守护正义,做有恶必惩的“铁拳尖兵”

  作为一名刑检“老兵”,她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审查中把细节“做细”,一页页翻阅,一字字斟酌,对案件线索的每一个关键细节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求真求实,用最平凡的行为书写着自己忠诚履职、服务大局的合格答卷。

  2019年,参与办理南开区首例以“套路贷”形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于翀撰写了23万余字的审查报告,排查出“保护伞”2个。在历时七天的庭审中,她和专案组的同事们用充分的庭前准备、严密的证据体系,对各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解意见进行了全面有力的答辩。

  2020年,于翀参与办理另一起性质更为恶劣的“套路贷”形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不延期、不退查,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撰写了54万余字近千页的审查报告,将全案20名被告人、35起犯罪事实全部审查完毕并起诉至法院。那段时间,于翀办公室的灯光到了晚上经常还是亮的,她坦言,“扫黑恶护平安,这是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责任和使命”。

  在没有硝烟的扫黑战场上,她一心惩恶扬善,为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画上了圆满句号,成为全院唯一一个参与了全部涉黑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

善于监督,做公正司法的“巾帼卫士”

  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同时,她每年办理其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百余件,连续多年办案数居全院前三名。她始终坚持以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以“求极致”的标准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把“精准监督”贯穿到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以办好每一件铁案为抓手,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纽带,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支点,主动加强与公安协作联动,向公安南开分局制发多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得到回复,确保了案件高质量提起公诉。

  她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挖掘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她从某涉事酒店的“黄色小广告”入手,向其总部制发检察建议,并促成该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的连锁酒店迅速整改。该检察建议被市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优秀检察建议书”。在办理一起偷盗窨井盖案件后,她结合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向涉事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弥补监督管理漏洞,在南开区部分路段设立试点,给窨井盖装上“大脑”,初步探索窨井盖信息化大数据管理模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她积极勤奋、脚踏实地在刑检一线履职尽责,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展现了敢于亮剑、斗争到底的职业操守。

为民司法,做能动履职的“检察工匠”

  人民群众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于翀从检以来不断践行检察官的铮铮誓言。在办案之余,她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文章,并积极促成调研成果转化;组织开展观摩庭活动,进行沉浸式普法宣传;走进天津高校进行授课宣讲,发出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录制检察微课程;深入社区,参与志愿服务,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谈及未来,她表示,“十几年来的办案经历告诉我,案件的办理绝不仅仅是在法庭上的有力指控犯罪,更需要检察官们的自我加压、力求突破,更实地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为助推法治现代化而不懈努力”。 

  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青年指明了方向,也激发了广大青年为民族复兴不懈奋斗的意志。于翀说,作为一名从事刑检工作的青年检察官,她将以奋斗为人生注解,以法律为人民说话,为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助推“平安天津”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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