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共青团 >> 文件中心 >> 团中央文件 >> 中青办发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实施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伙伴计划”示范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来源 中国共青团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实施2023年中央专项
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
“伙伴计划”示范项目的通知

中青办发〔2023〕6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伙伴计划”示范项目,是由共青团中央按照统一安排、公开择优、全程管理、示范带动的方式,通过支持一定数量的青年社会组织,面向全国有关社区中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以思想引领、成长关爱、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犯罪预防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服务的示范项目。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和工作主线,遵循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聚焦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普遍性需求,通过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开展特色鲜明、深入有效的思想引领和成长关爱服务,建立系统集成、科学高效的社区青少年工作体系,将党的温暖充分传递给青少年,引导青少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示范带动青年社会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服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聚焦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急难愁盼的普遍性需求,科学合理开展精准有效的服务项目,促进服务对象在思想道德、社会融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得到持续改善。注重对项目的统筹规划、系统集成,加强资源配置和示范撬动,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优秀组织、优秀人才,充分彰显全国项目的示范作用。探索形成通过向青年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提升社区青少年工作水平的有效模式,建立完善动员团员青年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共青团在社会服务中的大局贡献度。

  三、主要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聚焦为党育人;坚持雪中送炭,突出重点群体;坚持依法依规,注重服务绩效;坚持示范引领,形成有效模式;坚持转化提升,反哺青年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77个社区(名单见附件1)实施青少年服务项目。实施社区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社区、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社区、共青团中央社区青春行动实施社区等。

  (二)服务对象

  以实施社区中的下列4类重点青少年为主。

  1.城市低收入家庭青少年: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青少年。

  2.进城务工青年随迁未成年子女:缺乏亲情陪伴、日间照料、学业辅导且生活困难的随迁未成年子女。

  3.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4.其他困境青少年:存在生活、就医、就学、康复、照料、护理、社会融入等困难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青少年,包括心理亚健康青少年等。

  (三)服务内容

  依托青年社会组织在实施社区内开展以下服务。

  1.“伙伴领航站”青少年陪伴辅导服务。面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社区,针对服务对象在亲情陪伴、学业辅导、成长焦虑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需求,开展以思想引领、陪伴教育、假期托管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服务频次:每周开展服务不少于1次,每周累计服务时长4小时左右。

  服务内容:以“伙伴领航”青少年思想引领公开课导入,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读书分享会、成长训练营、情感交流会、自护小课堂等活动,实现服务对象假期有托管、情感有关怀、素质有提升、安全有保障。

  2.“团团活力圈”青少年身心健康提升服务。面向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社区、共青团中央社区青春行动实施社区,针对服务对象在身体素质提升、奋斗精神磨砺、摆脱电子产品依赖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需求,开展以运动习惯养成、精神素养培育、户外研学实践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服务频次:每周开展服务不少于1次,每周累计服务时长4小时左右。

  服务内容:以“伙伴领航”青少年思想引领公开课导入,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户外体育锻炼、户外研学实践、趣味运动会等活动,辐射带动社区其他青少年参与,帮助青少年增强身体素质,远离电子产品,培养团队意识,锤炼艰苦奋斗、向上向善的精神素养。

  (四)资金安排

  每个社区服务项目支持金额7.5万元,由共青团中央直接拨付给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

  五、申报评审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应为以青年为主体和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信用状况良好;

  7.在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疫情防控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能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的,有实施社区青少年服务项目经验的,或者曾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金奖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

  青年社会组织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申报社区服务项目。原则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组织只能申报一个社区服务项目。

  (二)申报方式

  包括组织推荐和社会申报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省级团委根据申报条件和实施社区名单,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遴选、优中选优的方式,指导基层遴选推荐项目。符合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应按本地团组织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社会申报。符合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jhbm2023@163。com,经项目审核后与组织推荐项目一同参加评审。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青年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登记证书、评估等级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相关荣誉证书、项目执行团队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等。

  (三)项目评审

  1.项目审核。省级团委会同市级、县级团委逐级对组织推荐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省级团委按照不低于50%的差额比例确定参评项目。参评项目原则上须有一定数量的社会申报项目。

  2.分省评审。省级团委制定本地区项目评审方案,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组织评委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评委评分情况等额确定拟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并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拟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名单及申报材料、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汇总表、评委评分表等材料报共青团中央。

  3.全国审定。共青团中央对省级团委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面向社会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在省级团委指导下按流程签订服务协议,并予以实施。

  六、项目保障

  (一)建设社区青少年服务阵地。对应不同类型社区开展的服务内容,分别建设“伙伴领航站”和“团团活力圈”2类实体化青少年服务阵地,并配备开展社区服务所需的基本物料和器材设备。其中,“伙伴领航站”主要依托项目实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建设,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团团活力圈”主要依托项目实施社区户外场所建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省级团委统筹做好阵地选点、建设工作。县级团委负责阵地管理工作。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依托阵地开展社区服务项目。

  (二)推出青少年思想引领课程。共青团中央针对社区青少年思想特征和实际需求,组织力量围绕青少年政治启蒙、党史教育、国情形势、道德养成、传统文化等内容,设计推出“伙伴领航”青少年思想引领公开课。青年社会组织应将其作为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服务的必选内容。省级团委负责对青年社会组织使用课程开展专门培训,县级团委负责指导青年社会组织开展好思想引领课程,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三)开展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培训。共青团中央将会同省级团委分批组织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开展培训,帮助青年社会组织提高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省级、市级团委要协助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并结合实际创新开展面向本地区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训工作。

  (四)匹配社区青年志愿服务力量。省级团委要指导市级、县级团委建立大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项目实施社区“结对+接力”机制,在每个项目实施社区组建一支以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青马工程”学员为主体,青年教师、青年干警、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心理工作者等为骨干的“伙伴计划”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伍,每周组织志愿者常态化进驻项目实施社区,配合青年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服务项目。推动“青年文明号”单位相关资源向实施社区倾斜。

  七、项目管理

  (一)严格资金管理。服务协议签订后,共青团中央按照程序分批、分期拨付项目资金。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应加强前期调研,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面、科学、准确、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申报用途、规定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资金,及时建立健全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

  (二)严格过程管理。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2023年12月前,应完成项目全部资金和服务活动的执行,并按要求将项目中期报告和总结报告报省级团委审核。省级团委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实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在项目中期和终期向共青团中央提交各项目中期报告、总结报告以及本地区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严格绩效管理。共青团中央制定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项目中期和终期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过程评估情况、青年社会组织报送的相关材料,组织开展结项验收。省级团委要定期开展过程评估,指导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按要求开展项目自评。项目验收情况与各省(区、市)工作综合评价和下年度项目支持规模等后续政策资金支持举措相挂钩。通过验收的项目实施社区将纳入共青团中央社区青春行动实施社区。

  (四)严格社会监督。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应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视频、音频素材,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项目活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参与项目监督,确保项目经得起各方检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共青团中央牵头成立全国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社会联络部,负责制定项目实施制度标准、匹配项目资源、协调难点问题、抓好项目监管。省级团委对项目实施负管理责任,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督导、评估、结项等工作的全流程管理。市级团委负责配合省级团委做好本地区项目遴选、实施和督导工作,为项目开展提供志愿服务力量等资源支持。县级团委对项目实施负直接责任,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资源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并会同青年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服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团组织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细致做好申报评审、项目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项目取得扎实成效。要注重将项目实施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落实、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社区青春行动、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建设等全团重点工作紧密协同、一体推进,积极发挥青年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作用,着力增强共青团在基层社区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级团组织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梳理、总结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动员团员青年和社会力量精准服务社区青少年的有效模式,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协同、共青团主导、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体系。要切实发挥全国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各级团组织应参照团中央做法,申请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设立实施地方项目,构建全国项目与地方项目良性互动、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保障持续运行。省级团委要建立保障项目可持续实施的支持机制,推动青年志愿力量与项目实施社区“结对+接力”常态化、长期化,做好社区青少年服务阵地的日常维护和功能拓展,形成基层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青年公益人才等参与项目的长效模式。要争取建立财政资金、社会资金支持项目长期稳定运行的保障机制,确保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周期结束后,项目可持续实施。共青团中央将根据各省(区、市)支持机制建立和资金配套情况,确定下一年度项目支持规模。

  (五)广泛宣传推介。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团属新闻媒体,大力发现、宣传、推广一批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的好典型、好案例、好故事,为项目实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共青团中央将适时召开现场交流会,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宣传推广一批优秀示范项目、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公益人才。各级团组织要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张鑫 李璐洁

  电话:010—85212848

  附件:

  1.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伙伴计划”示范项目实施社区名单(点击下载)

  2.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伙伴计划”示范项目申报书(点击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3年7月30日

版权所有: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津ICP备14003719号-2  技术支持: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