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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团市委普法责任清单》 向社会公布的公示
时间 2022年05月20日 来源 青少年发展和权益保护部 

  关于将《团市委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的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普法办印发的《天津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要求,团市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现将清单内容面向社会公布。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马杰;联系电话:022-28268285)

  团市委普法责任清单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2.重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讲好法治故事,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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