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
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总公司)、大专院校、中央直属驻津单位团委: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团中央常委会关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组织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方式方法和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的新途径,提炼近年来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的成果,团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一批“天津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通过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总结出可推广的加强基层组织和活跃基层工作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方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
2009年11月—2010年10月。
二、试点单位
在各区县局级团委推荐的基础上,团市委确定了10个领域共120个天津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组织工作通报》总第417期)。
三、试点工作重点
各区县局级团委、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天津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中的试点工作内容,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1.结合党建新格局推动团的工作。要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借助党的工作力量推动共青团工作的意识,紧紧抓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行深入研究、做出明确部署的重大机遇和深入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契机,探索团建与党建在工作内容和工作空间上更为紧密结合的有效模式,争取同级党组织在制度安排、干部选拔、工作要求和指导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党建带团建制度的落实。
2.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针对乡镇、街道普遍存在团的组织缺乏活力、联系青年的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积极创新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探索调整乡镇、街道团的领导班子结构,采取编制内与编制外相结合的方式,把热爱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有热情、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代表特别是青年能人吸收充实到乡镇、街道团的领导班子中来,更好地联系凝聚青年、协调整合社会资源。
3.努力推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要从“两新”组织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和推广联合建团、依托建团、楼宇建团、片区建团、市场建团等各种联建模式,努力用共青团的工作和活动去影响和覆盖“两新”组织的普通青年,力争通过试点工作使“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明显提高,跟上党建的步伐。
4.在统筹城乡、青年自组织、互联网等领域取得新突破。要善于挖掘青年在相关领域内聚集、沟通、交流、联络的内在一致性因素,从中寻找团建工作的切入点。在统筹城乡团建试点工作中,要解决青年流动背景下的组织设置和组织作用发挥的问题;在青年自组织团建试点工作中,要在总体上加强联系、服务、引导工作的同时,把在核心功能理念与共青团组织主要工作能够有机融合的青年自组织中成立团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在互联网团建试点工作中,要积极探索依托互联网建立实体性团组织,努力把青年网络骨干人才、青年网民等不同群体联系凝聚起来。
5.大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组织建设和工作。紧紧围绕培养学生必需的职业技能、良好的道德品格、适应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化技能、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四个层级的目标,建立健全符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的建团模式,在团干部配备、待遇落实,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学生组织和工作阵地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严格落实各级团组织有专人负责中职学校团的工作、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等要求。
四、推进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11至12月)。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试点单位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基本情况,制订具体试点方案,梳理试点工作的主要突破方向,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2.推动阶段(2010年1月至3月)。着力在创新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探索基层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方式、找准活跃基层工作的有效载体、构建基层工作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努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实践全团总结提炼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和方法路径。
3.中期总结阶段(2010年4月)。对前一阶段推进情况进行小结和阶段性评估,初步归纳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探索创新;认真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指导各单位对试点推进方案进行优化。
4.深化阶段(2010年5至9月)。进一步巩固推动阶段取得的成果,探索建立相关长效机制;积极借鉴其他试点单位的经验,针对中期总结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
5.总结阶段(2010年10月)。对试点的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召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经验交流会,深入挖掘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适当的形式向全团推广。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基层团建试点工作是当前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局级团委要将试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分管党政领导汇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及时深入试点单位进行调研,摸清试点单位团员青年、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基本状况,初步掌握试点单位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和工作重点等信息,为推进试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还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试点汇报,掌握工作进度情况,积极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及时沟通。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各区县局级团委要组织各试点单位参照《天津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主要任务(试行)》(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所属类别选择一项或多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并从组织建设现状、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进度等方面制定任务明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试点单位要向团市委组织部和区县局级团委及时报送试点工作动态,就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进行及时沟通,并于每阶段试点工作结束1周内报送阶段总结报告,于全部试点工作结束1个月内报送试点工作总报告。
3.明确职责,分类指导。团市委负责全市试点工作的总体协调、督导检查、总结评估等工作。各区县局级团委是试点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要在试点工作中发挥统筹作用,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试点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具体落实试点工作的开展。团市委将选派若干名团建指导员直接指导各类型的试点工作,积极做好组织落实、综合协调和步骤推动等各项工作。各区县局级团委也要确定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团干部担任试点工作指导员,与试点单位一起探讨试点工作思路,定期听取试点单位工作汇报,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提炼试点工作成果,指导督促试点工作开展。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为积极宣传试点工作成果,扩大试点工作在团员青年中的影响,团市委将在天津共青团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发布全市试点工作动态,并通过《组织工作通报》交流各单位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区县局级团委要在所属共青团网站、报刊、杂志上建立试点工作专栏,将试点单位的目标任务、推进步骤等向团员青年公布。各试点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开辟专门的宣传阵地,自行制作“天津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铜牌(宽52厘米,高35厘米,首行“天津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字样为红色隶书,中心位置“试点单位”字样为红色魏碑,落款“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字样为黑色黑体,样式见附件4)悬挂于明显位置,主动接受团员青年的监督。
5.加强考核,选树典型。各区县局级团委要按照要求定期听取试点单位工作汇报,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和考核。团市委将把试点工作各个阶段重点考核内容细化成若干个工作质量考核点,对各试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要求每个试点单位必须达到考核标准。试点工作结束后,团市委还将综合试点单位工作情况、区县局级团委指导情况,评选试点工作组织奖、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奖、重点课题调研成果奖等若干奖项,对优秀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请各区县局级团委将《天津市基层团建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3)一并于12月31日(周四)前报团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李庆松 张 旭
联系电话:28246959
附件: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