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团的组织统计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局(总公司)、大专院校、中央驻津单位团委:
为做好团的组织统计工作,现将2007年度团的组织统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2007年度《共青团团员、团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及统计软件,继续使用1999年修订的统计年报表和统计软件。统计数字起止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填写时请仔细阅读每个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并按照往年的惯例进行,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团市委组织部沟通。
2、请按时上报统计年报表,各单位团委务必于2008年1月18日(周五)前,将2007年度统计年报表报送团市委组织部。上报时间及填写情况将作为评选“2007年度共青团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指标。
3、要高度重视此次团的组织统计工作。各单位团委要从共青团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次团的组织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统计工作的责任制。要抓好关键环节,尽快尽早做好安排布置,以确保规定时间内上报。
共青团天津市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14日 |